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招聘前公布的《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基本条件:
1.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1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1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交费。
(一)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带报名岗位所需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户主、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养老缴交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3张等,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市新兴一路60号)审核,审核通过的,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详见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现场咨询。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缴费
对报考有笔试环节岗位(详见附件1)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日8:30时—11月4日17:00时。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放弃改报的考生,报名费退还考生本人。
考试费政策减免。脱贫家庭人员和城镇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1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应用能力》,不指定考试科目和考试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以备使用。
3.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万秀区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区、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6.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7.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照顾加分。
8.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或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不需笔试的岗位:对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未就业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当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超过1:10比例时,需经择优遴选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拟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或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或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前2天,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须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不准代领。
4.面试的命题
委托相关部门负责做好面试的命题。
5.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教育局组织,邀请区纪委监委监督。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6.面试方式
教师类岗位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非教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1.参加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分+照顾加分)÷2;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不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生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考生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体检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4.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和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zwxq.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日的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采取本款方式聘用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自治区编办、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是指: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等文件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由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梧州人才网和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此次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招聘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核、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3953035
监督电话:0774-3953051
点击下载>>>
1.《2021年梧州市万秀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