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遵循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在永修县市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永修县市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为我局各基层分局的编外合同制监管辅助人员,与我局已聘用的编外合同制人员同等待遇。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功底强和熟悉法律专业知识的优先。
3.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江西省户籍,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之后出生);已获得机械电子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78年10月之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参加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7:00。
2、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线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线上报名提供正反面扫描件);
③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线上报名提供电子照片);
④《永修县市监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线上报名提供WORD电子版及签名扫描件);
⑤超过40周岁的,还应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线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3,报名方式:
①线下报名:永修市监局三楼办公室305室。
联系电话:0792-3223406;手机:18379299610(吕先生)
②线上报名:应聘者需登录怀才当遇网(网址https://www.hcdyhr.cn)下载并如实填写提交《永修县市监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表》电子版(附电子证件照片,见附件)及相关报名扫描件等佐证材料发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admin@hcdyhr.cn。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拟应聘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例如:市场监管辅助人员+张三+电话号码)。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按要求制作并发送邮件。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为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计划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永修县市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修县人民政府(http://www.yongxi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核实有不符合聘用情况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永修县市监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永修县市监局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永修县市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含试用期2个月)。录用后为编外合同制监管辅助人员,正式聘用上岗。
五、聘用及待遇
享受永修县市监局已聘用的编外合同制人员同等薪资待遇:每月工资3200元,单位办理社保等“五险”。对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年终给予工作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永修县市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792-32234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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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市场监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