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岗位、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专业技术类合同制职员1名、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4名。
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所有报名资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hsdqb@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珠海市大桥办合同制职员报名资料-XXX(姓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5日。
3.报名资料:①《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②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④其他资格条件相关证件。以上报名资料中除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电子文档及签名后的扫描件、彩色照片提供JPG格式电子版;其余均提供扫描件(PDF格式)。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2021年11月18日前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zhjt.zhuhai.gov.cn/)公布。
5.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9日领取准考证,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港珠澳路246号口岸综合配套楼3号楼8003,联系人:张小姐,联系方式:2266898。
领取准考证时,需现场提交《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查验。经审核与报名资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调整拟聘人数。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及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少于1:3的按实际人数)。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7天内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疫情防控个人信息查验及体温检测。考生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出示最近14天的行程轨迹(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下列情形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1.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2.考试前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3.考试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过(场所或其它);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5.考试当天有下列症状之一或前14天内有下列症状之一未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的,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头痛、乏力、肌肉痛、气促、呼吸困难、寒战、腹泻等;6.考试当天拒不遵守考场防疫工作要求。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合格线为6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天内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通知),其方法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及入职等手续。试用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项,由珠海市大桥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263288,监督或投诉电话:2262081、2265936。
(二)被录用者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三)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缺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①资格审查有问题或弄虚作假者;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③其它有关规定不能聘用者。
(五)由于个人意愿,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需提供自愿放弃承诺书,所缺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需达到合格线)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专业大类、学科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七)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按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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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doc
2.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珠海市港珠澳大桥建设协调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