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市场监管人员
岗位描述:从事协助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从事协助市场日常监管工作。
岗位数量:11个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之内;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7.退役军人或者现役军人家属条件可适当放宽,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招聘公告的当日,下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
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监管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待遇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者正式录用,试用期工资按2400元/月发放。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素质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及背景调查、聘用签约等相关程序,执行地点设在沈阳市,并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视情况安排组织。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招聘简章并下载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scjd@fescosy.com进行报名。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以邮件附件(附件不超过5MB)的形式将以下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电子版《报名表》word格式(内附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
2.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张A4纸上排版);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5.过往工作相关经历证明资料。
(四)报名要求:报考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本次招聘全权委托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进行简历筛选、邀约、面试等工作,除此之外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推荐。
六、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二)上述岗位为招聘计划,实际聘用将视业务需要及应聘人员情况确定。
(三)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我公司承诺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四)通过简历筛查的应聘人员,我公司将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告知后续具体安排或需补充的相关资料,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未进入下一环节将不予告知。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七、招聘声明
(一)本公司的招聘信息仅在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
(二)本公司所有的招聘均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在招聘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及押金,任何带有收费性质的招聘信息均为虚假信息。
(三)本公司的招聘工作由本次项目招聘组统一策划、组织,并按照统一的招聘流程办理,不会通过其他方式直接录用,并且从未要求应聘者前往除我公司办公地点以外的其他任何地点进行面试。
(四)本公司保留向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网站及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提醒广大应聘者在查阅招聘信息时注意辨别真假,谨防上当受骗,遇有不法分子假冒我公司名义招聘的行为,请及时向我公司及相关执法部门举报。由于参加非本公司组织的招聘活动而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感谢广大应聘者关注我公司的招聘信息,并再次提醒各位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招聘信息征询热线:024-82511333-8124/8119
(工作日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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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