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含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严谨的作风,对事业忠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及岗位工作经验。
4.服从管理,听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5.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9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照。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9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请把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和个人简历(含照片)扫描件发到以下邮箱:45394761@qq.com,请在报名后确认是否报名成功(联系电话:0579—82467837),若因报考人员未自行电话确认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现场报名。携带《金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管理中心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能证书、一寸免冠近照2张等相关材料,到金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管理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2221办公室)报名。
(二)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核。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经考试录用后,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本单位签订编外用工合同。薪酬按照有关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招聘简章由金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中共金华市纪委金华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3.咨询电话:0579—82467837。
4.报名人员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医院核算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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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管理中心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金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