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1个;招聘计划2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名,管理岗位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hnshz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应聘A1至A4序号岗位的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24日17:00,随到随招,招满为止。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25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其他序号岗位的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17:00。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3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2.报名方式
登录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2021年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等。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考试环节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身份证必须前后一致。
4.报名需上传的资料要求
①电子版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②获奖和相关业绩材料:应聘高层次人才A类岗位提供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不超过3份,没有的可不提供)。
③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包含“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材料开具时间须在2021年8月1日(含)以后。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证书还需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必须明确注明工作岗位,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还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一致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资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依据网上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登录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2021年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笔试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B、C、D类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下一轮考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下一轮考试通知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专技岗A1-A4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专技岗B1-B7、C1-C8,管理岗D1-D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序号为A1至A4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由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各占总分值的50%)组成,试讲主要测评应聘者师德师风、学术成果、教育教学能力、双师技能,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气质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总分100分。
(2)应聘序号为B1至B7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讲环节。试讲采取授课方式,授课内容由招聘单位指定教学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3)应聘序号为C1至C8、D1至D2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应聘序号为C1至C7,D2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专业相关知识;应聘序号为C8、D1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生管理相关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处理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B、C、D类所有岗位中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A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B、C、D类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B1至B7岗位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应聘A1至A4、C1至C8、D1至D2岗位分别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0-3066067,13397502869(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0-3066013,17769305215(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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