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编外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方式确定最终招聘人选,相关信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发布(http://www.lg.gov.cn/)。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需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9:30至11月26日17:30(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龙岗区民政局(地址:龙岗区清林路88号海关大厦西座5楼)
联系电话:0755-28870373(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
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个人页及户口首页;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5、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登录“学信网”验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如资格初审无法提供则需现场签订承诺书(附件3);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其它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面谈
根据招聘条件、岗位需求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筛查后,对符合条件人员按不大于1:6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谈人员。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于12月3日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面谈,请接到通知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前往区民政局参加,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应聘。
我局组成面谈工作小组,按照面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各招聘岗位以不高于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符合条件人员少于拟聘人数3倍时,则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三)面试
1、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由我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及后续程序。
2、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各招聘岗位依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高低排序),按拟招录人数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及考核名单。其余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一年有效)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将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择优补录。
(四)公示
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选拔考核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
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予以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六)办理入职手续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我局向区人力资源局报请聘用请示并予以备案,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备案后,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聘用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结果为准。
五、其它说明
(一)工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及辅导材料,不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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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