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3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hnsy.or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14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syrsc@126.com,并与我院人事处确认是否收到邮件(确认电话附后)。报名材料如下: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其中扫描件须贴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并由本人手写签名。
(2)与报名表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6)《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成果登记表》(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下载)电子版及手写签名后的扫描件,成果登记表中各类获奖及成果证明材料。其中,论文含期刊封面、版权页和论文内容,注明期刊级别详细信息并提供检索证明或收录查询报告;著作含封面和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信息;项目含立项文件和结题证书(已结题的提供)。
(7)博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博士学位论文外审评语和结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评语和结论,博士学位论文原件一本及电子文档。
(8)各类教师资格证原件及教育教学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如果有)。
(9)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现场审核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成果登记表》和有关获奖及成果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各类教师资格证原件及教育教学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如果有)等)。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复审时间、地点通知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学院网站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为高层次人才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成果量化评分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成果量化评分占2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100分。
成果量化评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成果量化评分,《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成果量化评分标准》详见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告。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笔试、成果量化评分两项折算成绩之和(按占综合成绩比例折算)从高到低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主要测评应聘者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气质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3.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所有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和各环节入围名单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比较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也相同的比较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及报名确认电话:0731—84792677(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792605(学院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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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