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佳木斯市企事业用人单位40家,岗位68个,计划选聘117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35家,岗位58个,计划引进97人;市域企业5家,岗位10个,计划招聘2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面向2022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2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企业招聘采取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对接的方式,由企业自行考核确认人选。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
在佳木斯先锋网(http://www.jmsdj.gov.cn/)发布《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面向2022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址
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组织进校园现场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8:30—2021年12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直接登录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s://jms2021rczzp.ibaoming.net
2.报考人员需签定《诚信报考承诺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佳木斯先锋网上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工作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应按照要求上传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份证、个人简历、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在校学生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等相关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请考生上传证件扫描件,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本人保管,后续通知收取时间。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四)资历评价打分
结合网上报名资格确认情况,进行资历评价打分。资历评价分值计入总成绩。从学历层次、政治面貌两个方面核定加分。
1.学历学位。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加3分,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加2分。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民主党派加1分。
(五)面试
1.通过资格确认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先锋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按照网上通知面试时间,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低于1:2的岗位,采取“取消岗位”“削减岗位”“差额调剂”等办法进行处理。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面试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3.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考人员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实施、问题解决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对面试有特殊要求的事业单位,面试可自行组织,面试方式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六)调研了解
根据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调研了解人选名单,在佳木斯先锋网上公示。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调研了解人选,面试成绩依然并列的,按资历评价从学历层次、政治面貌顺序核定。调研了解主要是了解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复核人选的报名资格。
(七)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调研了解和体检不合格岗位人选,均按本岗位总成绩排序顺次递增。
2.对调研了解合格、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待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落编等手续。
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四、纪律监督和疫情防控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并由有关单位向大学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考试过程中关键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五、政策待遇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附件3)。
报考企业招聘人员享受的相应政策待遇,由企业与考生自行确定。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4-3986583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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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面向毕业生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pdf
2022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面向毕业生校园招聘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xls
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