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详见附表。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2021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和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7.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8.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10.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1.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http://hbxq.suqian.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均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审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6日(工作日期间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联系电话:湖滨新区财政局(嘉创大厦1103房间)。联系人:胡颖,王旺,电话:0527-84837695、84837809。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下载《湖滨新区会计核算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所需材料。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原单位经办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各一份,并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或材料(原件、复印件)。照片及各类材料复印件不退。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和报考证件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面试。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经工作人员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会当场告知其资格审核结果。
笔试费用为100元/人。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交纳,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报名。
(二)笔试
笔试前,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发布简章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留意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http://hbxq.suqian.gov.cn/)。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关注发布简章的网站。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发布简章的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同时聘用。
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区组宣统部会同区财政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六)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区会计管理核算中心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聘期两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续聘手续)。聘用人员在湖滨新区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按照宿迁市湖滨新区会计管理核算中心人员待遇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837695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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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