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平武县2021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本县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报名地点: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办公新区3号A栋313室,联系电话:0816-8825391)。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信息表》1份。
2.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考生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综合考察时的资格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备案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平武政务网发布。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于考试前提交纸质材料审验。
考试时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政务网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具体时间点以公告为准。
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由报考者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五、考核方式
(一)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采取笔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同一岗位报考人数30人以下,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考核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平武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平武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不少于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执行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十一、疫情防控
因疫情防控需要,报考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应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均需提前在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天府健康通”,准备好个人健康码以备查验;所有考生需持有本人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前(含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当日)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平武政务网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综合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8825391
直招监督电话:0816—8822252(县纪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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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平武县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2021年下半年绵阳市平武县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