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4个;招聘计划4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yn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4日(上午0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衡阳师范学院办公楼521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网上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通过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下方的“人才招聘系统”进入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完成报名。
邮箱报名材料: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学院,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数学与统计学院”)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rsc@hynu.edu.cn,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学校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所有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4907(学校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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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下半年衡阳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衡阳师范学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