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45个市属企事业单位计划引进518人(其中宣传系统39人、卫健系统326人、教育系统27人、农口系统12人、民政系统17人、高职院校26人、市属国有企业71人)。具体用人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1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一)。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需求目录为准。
(五)2021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医院需要执业准入的岗位,2019届至2021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3年内获得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教师岗位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同学科中职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尚未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的社会组织)在职在岗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及自主创业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智慧党建官网(https://www.hyzhdj.gov.cn/)、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上发布《2021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7日。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引进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4月27日17:30;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17:30,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二),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的资料为: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电子照片。2021年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电子照片(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三);④本人2寸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网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完成。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报名资格及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正常工作时间段拨打用人单位电话具体咨询(见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一览表,附件四)。
2.现场确认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集中组织实施。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到两个地点进行现场确认。①在2021“万雁入衡”大型引才活动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4月17日,确认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368号。②按照统一安排在面试前一天现场确认,确认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请携带以下资料:①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1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五);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
3.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后果自负。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发放考试考核通知单。考生凭考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考核。
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的实行随报随审、随谈随签,具体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的方式。
按照集中组织、分类分块的模式组织考试。
(1)面谈(考核)。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的,采取面谈(考核)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试讲(上微型课)。教育系统、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衡阳技师学院引进岗位的(博士岗位除外),采取试讲的方式集中统一组织,试讲时间为10分钟,备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上微型课)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3)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或结构化面试)。卫健系统引进医卫类岗位的(博士岗位除外,含民政系统医卫类岗位),采取集中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满分为100分;卫健系统引进非医卫类岗位的,采取集中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卫健系统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或结构化面试)由市卫健委具体组织实施,民政系统面试(专业能力测试)集中统一组织。
(4)面试(结构化面试)。市属国有企业引进岗位的(博士岗位除外),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集中统一组织,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5)面试(实践操作测试)。宣传系统引进岗位的(博士岗位除外),采取实践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实践操作测试的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实践操作测试由市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
(6)面试(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测试。农口系统、农科院引进岗位的(博士岗位除外),采取面试+实践操作测试的方式集中组织。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实践操作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的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采取集中统一组织,实践操作测试由市农业农村局、农科院具体组织实施。
2.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安排。考试考核安排在现场确认的次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的,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如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设置8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作为体检对象。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不设置分数线。
4.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衡阳智慧党建官网、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5.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体检程序启动前,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2.体检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在面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次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主管部门牵头,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召开党委(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报送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召集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市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引进对象,并在衡阳智慧党建官网、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对象公示后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对象,由市委人才办下发书面批复通知书,用人单位凭批复通知书,与引进对象签订合同(市属事业单位的先到市人社局办理录用手续),到相关部门直接办理入编、岗位聘用、待遇申报等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生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
(三)解决家属安置。博士研究生子女可按就近原则在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衡阳工作的,根据管理权限按对口部门给予安排;属其他类型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四)职称岗位聘任。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
六、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引进对象须在用人单位最低连续服务3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市委人才办召集相关部门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来衡考试人才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门票游览全市景点,考试前晚享受免费住宿(具体酒店另行通知)。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五)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凡有意报考的考生,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要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在现场确认及考试当日(5月上旬左右)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红码、黄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34—8866613(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4—2896686(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734—2826112(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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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docx
5.2021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