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一)中小学岗位(17人)
1.小学教师:7人(语文3人,数学3人,体育1人);
2.初中教师:6人(语文1人,数学3人,物理、化学各1人);
3.校级干部岗位:4人(小学校长、小学副校长、初中校长、职业高中校长各1人)。
(二)教育发展中心岗位(3人)
教师发展部负责人、教育信息化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各1人。
(三)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岗位(2人)
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2人。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小学教师岗位
小学教师至少有一次小学教学循环经历;初中教师至少有两次初中教学循环经历,且教学成绩突出。
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近五年至少获得一次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赛课奖励。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中小学校级干部岗位
校长应具备5年以上相应学段校级干部任职经历;副校长应具备5年以上相应学段中层以上任职经历。
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骨干校长。
近五年内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地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
近五年内至少有一次地市级及以上行政综合奖励。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教育发展中心岗位
具有区(县、市)教育行政或研培部门负责培训、教育信息化、教育科研等中层管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在地市级以上相关工作中有一定影响力。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市直属学校报考人员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4.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专业能力突出,有5年以上公办幼儿园校级干部管理工作经历,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在省市学前教育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24:00截止。
2.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稿:
(1)《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2)《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3);
(3)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4)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反映自己教学、教研成绩的实证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按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以“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
hxqjsyj2021@126.com(中小学岗位)
hxqjyfzzx@163.com(教育发展中心、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岗位)。
同时,报名人员需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http://www.songbei.gov.cn/art/2021/12/5/art_20331_1205712.html)
(二)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查询。
(三)业绩评审
对初审合格人员,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业绩评审,评审结果按20%计入总成绩。依据业绩评审结果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查询。
(四)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考核当天,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现场资格确认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五)面试考核
面试的组织按照《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哈新管规〔2021〕8号)的文件要求进行。
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评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个性特征。
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考核分数按80%计入总成绩。
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考核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查询。
(六)体检考察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在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入围体检并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松北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出具原单位同意其调动的书面意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编制调动、核定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1.符合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2.单身人员可提供教师公寓;
3.校级干部享受哈尔滨新区校长职级制待遇;教师享受哈尔滨新区教师绩效工资待遇。
五、选聘工作要求
1.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健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健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须如实上报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哈方式等情况。考生在选聘过程各环节工作中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均应主动出示龙江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本公告由松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ongbei.gov.cn/
微信公众平台:哈尔滨新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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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11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