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8号)及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巴马县商业孵化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8〕80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巴马县商业孵化中心辅导员。
一、人员性质
巴马县商业孵化中心招聘的辅导员属临时聘用人员,聘用期限4-6年,采取一年一定,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按照临时聘用人员政策进行管理。
二、工作职责
(一)根据商业孵化中心实施方案制定孵化中心运营方案;
(二)制定并上报年度业务计划及投资进度安排,编制并上报年度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各项业务总结;
(三)负责年度业务计划的实施;
(四)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做好会计核算与资金分配;
(五)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六)根据实施方案的定位及服务要求,向社会提供相关技术及咨询服务;
(七)根据市场需要,研究增减服务业务内容;
(八)组建并维护专家库;
(九)招商引资和寻找商业合作伙伴;
(十)协助完成区、市和自治县扶贫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具有农村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验2年以上优先的原则。
(三)具有合作社组建(改造)或合作社经营管理经验优先的原则。
(四)具有商品贸易管理经验优先的原则。
四、招聘名额
巴马县商业孵化中心辅导员招聘总人数4名。
五、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大专及以上文化。
(三)具有种植作物栽培与管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本人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七)有基本的计算机办公操作能力。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8年 9月5日至 9月11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报名人数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即达到12人时即刻终止报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人数未达到12人的,继续延长报名时间,直至报名人数达到12人止。
(三)报名地点:巴马县外资办(县行政办公大楼五楼自治县外资办综合股)。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巴马县商业孵化中心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七、考核(政审)和聘用
(一)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个人仪态、口头表达能力、思维逻辑、反应能力等现实表现。
(二)考核(政审)。由巴马县外资办组织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放弃考核(政审)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可根据缺额情况,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政审对象。
(三)聘用。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九、上岗培训
由巴马县外资办对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业务培训。
十、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辅导员与巴马县外资办按年度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原则上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县外资办予以解聘。
(二)辅导员工作报酬每人每年3.8万元(含工资及"五险"保费)。
(三)未尽事宜由自治县外资办解释。
十一、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途径。
1.巴马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ma.gov.cn/
2.公共场所张贴。
(二)咨询电话。
联系 人:黄华勋
联系电话:1807787****
(三)监督电话。
0778--6211290(巴马县外资办办公室)
巴马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