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即新一轮的世行项目,主要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建设要求,需要招聘合作社辅导员。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正式评估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58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巴马县世行试点示范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
一、人员性质
巴马县世行贷款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招聘的合作社辅导员属临时聘用人员,聘用期限3-5年,采取一年一定,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按照临时聘用人员政策进行管理。
二、工作职责
世行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遵循"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并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筹备和设立工作,协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明确业务范围,协助编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计划书等相关文件;
(三)协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起草章程,设立组织机构,召开设立大会;
(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工商登记提供咨询服务;
(五)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生产发展需要确定经营服务内容,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选配工作人员,制订工作计划;
(六)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帮助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岗位责任等内部管理制度;
(七)辅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成员账户设置和年度会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八)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档案记录,推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等认证认定;
(九)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产品市场,提高市场谈判和营销能力,开展品牌化经营,注册商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评比认定,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宣传推介活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运用互联网进行产品展示及发布供求信息;
(十)协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授权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
(十一)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工作,及时上报统计信息;
(十二)总结上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十三)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十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具有农村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验2年以上优先的原则。
(三)具有合作社组建(改造)或合作社经营管理经验优先的原则。
(四)具有商品贸易管理经验优先的原则。
四、招聘名额
巴马县世行贷款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合作社辅导员招聘总人数4名。
五、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大专及以上文化。
(三)具有种植作物栽培与管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本人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有效地与项目区村民、县项目办人员沟通、交流。
(六)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长期驻项目村工作。
(七)有基本的计算机办公操作能力。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至9月1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报名人数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即达到12人时即刻终止报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人数未达到12人的,继续延长报名时间,直至报名人数达到12人止。
(三)报名地点:巴马县外资办(县行政办公大楼五楼自治县外资办综合股)。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巴马县世行试点示范项目农民专业合作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七、考核(政审)和聘用
(一) 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个人仪态、口头表达能力、思维逻辑、反应能力等现实表现。
(二)考核(政审)。由巴马县外资办组织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放弃考核(政审)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可根据缺额情况,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政审对象。
(三)聘用。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九、上岗培训
由巴马县外资办对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业务培训。
十、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辅导员与巴马县外资办按年度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原则上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县外资办予以解聘。
(二)辅导员工作报酬每人每年3.8万元(含工资及"五险"保费)。
(三)未尽事宜由自治县外资办解释。
十一、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途径。
1.巴马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ma.gov.cn/
2.公共场所张贴。
(二)咨询电话。
联系 人:黄华勋
联系电话:1807787****
(三)监督电话。
0778--6211290(巴马县外资办办公室)
巴马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