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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武隆县基层医疗机构招聘公告

时间:2021-12-16 20:56:20 点击: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渝人社〔2021〕303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武隆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临床技能水平,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基层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基层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5名,招聘单位为全区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次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3名,招聘单位为全区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具体招聘条件和考试考核等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年龄条件

  见岗位一览表;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2022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专技12级以上,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等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参加考试考核时,请各位考生自觉配合考务工作,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等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9日24:00期间,登录以下网站(网址http://wlexam.com:5237/wulws/),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登记照(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1年12月30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1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17: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实施调剂的,将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公布取消的招聘岗位,拟调剂的招聘岗位及拟调剂人员名单。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月6日上午9:00时至1月8日早上8:30时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5237/wulws/),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上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4: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考核通知书》。

  3.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用人的紧缺岗位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研究确定是否放宽开考比例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实施。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竞争比例开展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通知。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时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能进入体检环节、考察等后续环节。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组织笔试: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未组织笔试: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学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区人力社保局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健康委结合考生考试考核情况、综合素质及人岗匹配度等情况,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如需递补则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审批。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向外调动或辞聘;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借调、借用、上挂锻炼;未满5年辞聘的,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招聘属地化医学类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申请辞聘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已领取专项财政补助的,应退还已领补助。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和武隆区卫生健康委进行解释。

  2.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023-77722036、023-77825998

  区卫生健康委:023-77788861、023-77788862

  附件:1.武隆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1).doc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4.武隆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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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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