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根据事业发展需求,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直属单位共引进21人,各引进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直属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1.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3.取得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五)年龄
1.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2.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海外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3.发布公告之日起,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具有吸毒史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审查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及第二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8.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24:00。应聘人员可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包头文旅在线”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有关详情,下载并填写《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直属单位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报名。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系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往届毕业生可直接报名。
报名应提交材料:
(1)《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直属单位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个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3)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扫描件(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截图,学历验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至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指定邮箱(btwlrcyj@163.com)。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市文旅广电局将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3.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直属单位人才引进登记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五楼会议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号)进行资格复审。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4.招考比例。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按1:3比例组织开展面试,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需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
(二)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市文旅广电局将通过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包头文旅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以及电话告知等形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符合引进条件人选进行考试。对符合条件人选组织面试,面试由我局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通过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包头文旅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文旅广电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如需复检的人员,不得在初次体检的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就其现实表现、政治业务素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与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取消资格。
因体检未参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将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包头文旅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文旅广电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相关材料以及申请办理编制及人事手续的请示,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后,向市编委报送用编申请,经市编委审批下达人员用编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聘用。引进人才与市文旅广电局直属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1〕1号)要求,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12个月),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不允许提前离岗和跨区调动、借调等。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在招考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招考的,责任自负。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旁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人才引进工作。
4.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和包头文旅在线官方微信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主动出示核酸检测结果、健康通行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的查验工作,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聚集,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6.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0472-5319013。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0472-5318930,5317502。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