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河区着眼于培养储备优秀党政干部人才,先后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外知名院校引进30余名硕士、博士研究生,成为东河区党政领导干部坚实的后备力量。2021年,东河区继续面向全国招贤纳士,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有识之士加入我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引进15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详见《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条件:全日制本科人员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需满足下列条件其中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A类36所,B类6所)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3.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4.取得毕业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六)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具有吸毒史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审查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分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审定、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河区人民政府网、“包头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17:00。应聘人员可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河区人民政府网、“包头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了解招聘有关详情,下载并填写《东河区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报名,每一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参加面试。每日报名情况在“东河区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邮箱号:dhrs_4388706@163.com
3.资格审查:
凡参加报名的考生在《东河区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中需贴近期正面1寸蓝底免冠照片(另外提供电子版照片),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将《东河区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保留原证件比例不变),邮箱号:dhrs_4388706@163.com。
凡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后,通过前期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计划引进岗位数比例达到3:1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招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东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河区人民政府网、“包头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以及电话告知等形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符合引进条件人选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8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超出用人单位引进计划指标,通过加试决定最终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3.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河区人民政府网、“包头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布5个工作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东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主要为:
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形式:由东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工作组,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调阅核查档案的方式进行。已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领导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班主任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未就业的,与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
其他要求: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东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取消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东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1次。
备注:在参加面试及体检等环节时,考生要主动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毒等工作。
(六)审定
东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
(七)公示
将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河区人民政府网、“包头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人事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引进人选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书面报告,申请办理人事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1〕1号)要求,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不允许提前离岗和跨区调动、借调等。
四、后续安排
1.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
2.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引进的人才全部列入优秀年轻干部库,并选择一定数量优秀人才挂任副科级职务进行实践锻炼或轮换岗位锻炼。三年后,根据工作实际表现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考评,特别优秀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选任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五、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在招考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招考的,责任自负。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旁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人才引进工作。
4.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5.2021年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河区人民政府网、““包头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东河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6.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新冠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参加考试,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凡违反东河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未尽事宜,由东河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8.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0472-6180077 0472-4388615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0472-438869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点击下载>>>东河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