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储备,加快建设“品质都市、美丽樊城”,为樊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专项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引进数量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高校2021年应届、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上述引进对象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2年及以上学制。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
(二)引进数量
樊城区2021年专项引进紧缺专业人才35名;引进条件及人数见附件《樊城区2021年专项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2021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日后出生)、32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后出生),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32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后出生)、36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5.2021年应届毕业生中,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已在樊城区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引进对象在樊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包括试用期)。
(二)引进对象先统一安排到樊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同类人员核定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专业匹配度和人岗相适度输送到区直相关单位实践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享受生活补贴、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8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7.2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每月2000元);本人及配偶在襄无自有住房的,可协调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退还相关补贴。
(四)在引进对象试用期满后,对其配偶,可采取对等调动、推荐就业等途径帮助妥善安排就业。
(五)引进对象的子女在樊城区接受基础教育,由区教育局在政策范围内协调安排到意向就读的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六)对引进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加强教育培养。对德才表现好、专业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纳入年轻干部成长工程进行重点培养。对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的,可及时提拔到事业单位领导岗位。
四、引进步骤
(一)发布公告。通过襄阳人事考试网、汉江创客微信公众号、樊城政府网、樊城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各级各类媒体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2022年1月4日下午6:00,报名窗口于2022年1月4日18: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n)→考试报名→襄阳市人事考试网上操作系统→襄阳市人事考试院公众服务系统→注册→账号登录,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名表(附件2)、学历阶段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并提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填写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各对应学历阶段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⑴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①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本科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阶段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②研究生阶段的硕(博)士毕业证和硕(博)士学位证、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阶段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⑵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①本科阶段的学士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②研究生阶段的硕(博)士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引才工作专班对照资格条件要求,逐人进行资格初审。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或者部分高校专业名称设置与教育部专业目录不一致的,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专项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以报考。可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对相关专业类别的引进数量进行调剂,调剂情况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通过一个类别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襄阳人事考试网提前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过大,该岗位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相关岗位是否组织笔试由樊城区专项引进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五)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根据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排名。对参加面试人员仅有1人,属于特别紧缺的岗位,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对低于75分的,不纳入考察范围。如考察对象中途放弃,按相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其中,应届海外留学人员主要采取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考察),重点考察了解其学习表现、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留襄意愿等情况。
考察前,考察组核实报考者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重点核实: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的资料等,海外高校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体检。按照考察及复核考生报考资格合格的情况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拟引进对象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区委审定后,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樊城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转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办理编制登记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防疫须知
疫情防控对本次面试等相关工作有要求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防疫指南》进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星号),疫苗接种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体检等环节发现考生为感染者的,按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聘用。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专项引进紧缺专业人才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引进人才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考试和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3257960。
(三)本公告由樊城区专项引进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0-322370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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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樊城区专项引进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