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所需各类人才,确保聘用人员素质,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具有符合拟报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其中市中医医院9名,市计划生育服务和妇幼保健院5名,市疾病预防控中心3名,市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中心1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热爱卫生事业,愿意从事卫生事业工作,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四)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五)本次公开招聘学历应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学历,具体见附件《五指山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六)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27日至2003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其中初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27日至2003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2月27日至2003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
(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参照我省2021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原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五指山市广播电视台、海南人才招聘网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后期相关公告均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示)。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上提交报考申请,主要上传报名有关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
2.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589。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09:00—2022年1月11日中午12:00。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MB):
(1)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五指山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手写签名贴照片后扫描上传(自行下载附件2);
(2)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 身份证(正反面);
(4) 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5) 毕业证;
(6)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7) 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 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
(9) 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出具相关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结果: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全程关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考试公告。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专业目录、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月1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1月11日17时准时关闭,2022年1月11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2年1月11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报名审核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需达到1:2规定报考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情况来划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按以下办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应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审查阶段。体检结果,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3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前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学历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人员聘用。
1.拟聘用人选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由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提请市委、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如有异议,经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的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的最低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
六、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98—86638215
监督电话:0898—8663086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902、66755313。
(报名期间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五指山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1).xls
附件2:五指山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1).xls
附件3.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3.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附件3.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