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选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面试、资格复查、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对象、条件
(一)选聘对象:根据岗位信息表的选聘岗位确定选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1年12月23日—2003年12月22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已在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通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eichang.gov.cn)、围场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直接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216室)。
联系电话:0314-752856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围场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件2需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完整,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国外研究生学历需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6张同版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3.面试通知单发放:2021年12月31日到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216室)。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资格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4.面试组织:面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执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并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防控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确保考试安全运行。
(四)资格复查及确定拟录取人选
1.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资格条件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根据面试成绩,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经资格复查合格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烈士子女或配偶;②学历较高者(若学历相同,按“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③实际工作经历较长者。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确定。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经确定的拟录取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按有关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政审考察(包括审档、政审和资格复查等)。
(六)公示
对面试、资格复查、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要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七、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①考生须于当日申领河北“健康码”、“行程卡”(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试前每天记录健康状况。
②外地考生至少提前3天到围场,到围场后第一时间向县人事局报备,做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前原则上不得离开居住地,不聚集、不聚餐,持到围场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③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考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④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⑤考生应提前赶到笔试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第3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2次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⑥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同时,经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⑦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八、其它事项
关于面试环节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面试方案,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严格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操作手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规范考务操作程序。一是要与考试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指派纪检监督员全程监督试题题本和考试成绩的交接工作,采用电子光盘、纸质文件双媒介交接考试成绩数据。二是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点考场设置、试卷管理、考务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试卷管理各环节必须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杜绝试卷失管失控现象。三是面试入闱期间,评委和考务工作人员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纪检监督员集中管理。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换岗。面试试题要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不得向外透露评委组成。四是要充分借助先进电子设备防范高科技作弊、团伙作弊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形式违纪舞弊行为,重点防范和打击团伙作弊。
其它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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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围场县卫生系统2021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