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业务工作宣传人员2名,财务人员2名。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辅助人员1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手臂及颈部无纹身,形象气质较好;
(四)自愿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适应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和规定;
(五)学历及要求:大专(全日制)以上学历。党员、退伍军人、持有C1驾驶证、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编辑视频、能有效开展宣传报道、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会缅语翻译及具有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招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流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告
2022年1月5日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资格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瑞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百花巷25号,瑞江路鸭霸饭店以南50米)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面试
面试地点在瑞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薪酬待遇
(一)薪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每月为3000元(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大概400元左右后,按实际2600元左右发放),试用期满后每月有1000元左右绩效工资;
(二)保险: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由单位承担社保1100元左右,具体以实际核算金额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计划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评定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有效期,满一年后视工作、身体情况方可续签,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不通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放弃应聘;凡出现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遇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
联系电话:0692-4147971。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