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需要,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编制外护理人员2名。
一、招聘工作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护理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湄潭县户籍或提供配偶湄潭县户籍、同时提供结婚证明;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服从领导安排,能吃苦,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较好的仪容仪表形象、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奉献精神,认同医院文化;
5、具有能够在医院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层因贪污、行贿受赂、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未事业单位的人员的。
(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且需取得护士资格证或以上。
2、年龄36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高:1.55米以上,形象气质佳,沟通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熟悉电脑及医保业务者优先。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简章
根据招聘计划安排,此次公开招聘将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11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湄潭县洗马镇卫生院四楼院办公室。
3、报名时收取50元报名费,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
4、报名联系电话:冷主席13765978749。
5、报名所需材料报考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一份、1寸照片1张。
6、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需带上相应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果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由他人代报的,视为考生全权委托代报,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及招聘职位的要求,在报名时当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登记报名,进入下一环节。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预定在洗马镇卫生院会议室
笔试时间:2022年1月12日9:00—11:00
面试时间:2022年1月12日15:00—17:00
2、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3:1名额进入面试,末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若参考人员达不到3:1者,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均设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体检
1、笔试、面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进入体检考生主动放弃该职位,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进入体检。
2、体检在本院免费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五、纪律监督和相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职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院办公室)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七、管理及待遇
医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医院薪酬分配方案确定待遇。并按照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待遇为准。
八、本《招聘简章》由洗马镇卫生院院办负责解释。
湄潭县洗马镇卫生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