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本次22家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74名。具体招用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计划表(附件1)和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或登录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和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查询。
二、招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招用对象: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
报名工作于2022年1月18日—2月6日下午17:00。报名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就业服务中心)0579-84661822。招用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公开招用计划表(附件1)。
3.报名人员须知
(1)网上报名:①请扫微信报名工具小程序报名;②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附件3属(2)-(6)种情形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发到QQ邮箱943660188@qq.com。③扫2022上半年编外考试报名钉钉群,方便接收通知等信息。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名本县编外用工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已在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部门上班的,必须在报名表中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上传至邮箱943660188@qq.com。
4.资格审核
(1)各招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各招用职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用计划3倍的(实际招用职位3个以上的按1:2确定),核减相应招用岗位数量。资格审核时间另定。
(2)资格审核公告登录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和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查询。
(二)笔试程序
笔试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视疫情待定,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时事、法律、历史、科技、经济、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平均数的60%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三)面试程序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对象(实际招用职位3个以上的按1:2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在该招用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总成绩。若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招用职位和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递补。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各招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执行。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开展资格条件复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招用、或在公示前放弃招用资格的,按招用职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须重新进行体检程序)。
(五)招用手续办理
1.考察程序结束后,拟招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招用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用。
2.拟招用公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被招用人员收到招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年龄等相关材料时间认定统一截至2022年1月17日。
(二)本次招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招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和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对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7086。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用单位负责解释。
2.磐安县编外人员公开招用资格审查办法
一、户籍要求
1. 户籍要求为“磐安”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22年1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或出生地政府出具的佐证材料为依据);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居住地政府出具的佐证材料为依据);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佐证材料为依据);
(5)2022年1月17日前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须经劳动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并以劳动合同和养老金缴纳时间一致为准);
(6)生源地为磐安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属(2)-(6)种情形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年龄要求
以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为依据,按以下办法审核:
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7日至2004年1月17日期间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本办法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用单位负责解释。
3.磐安县编外人员招用报名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