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图书馆工作人员12名(图书馆管理员8名,讲解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服从管理,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准,适应相关岗位要求(其中,讲解员需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体貌端庄、气质好、形象佳,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讲解员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学历和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①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③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包括节假日)。
3.报名地点:东台市图书馆老馆四楼办公室(东台市金海中路41号);联系电话:0515-85212589。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请认真准确填写《东台市图书馆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用工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东台市图书馆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开考比例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报名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报名者负责。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考察聘用
(一)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市政府网站、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东台市图书馆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签订后不再递补,工资待遇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监督,监督电话:85212509。
东台市图书馆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