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羊尖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机关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镇机关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志于乡镇基层工作。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锡山区羊尖镇户籍;或区内羊尖镇周边镇(街道)户籍(主要指安镇、厚桥、东港、锡北等)。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招聘信息通过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和羊尖镇政府网站发布,应聘者点击以下链接http://l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在线报名。咨询电话:0510-88739052。
2、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9:00—9月14日17:00。报名人员于报名后24小时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
接到笔试通知的人员请准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9月22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9月20日—2018年9月22日。
3、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按3:1确定。最终录用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等方面政审。
3、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羊尖镇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不适合录用的,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四、录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镇党委组织办公室按镇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待遇按照镇规定执行。
五、纪律
公开招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8739826。
六、相关要求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羊尖镇党委组织办公室负责解释。
羊尖镇党委组织办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