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花桥国际商务城各部门工作力量,推动商务城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专业分类参考《2018年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和工作经历的限制。
3. 年龄说明:30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4. 工作经历的要求,是指截至2018年9月2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在部队服役期间的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5. 归国留学人员不受英语考级限制。
6.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曾被原单位开除的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桥国际商务城)2018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法和缴费:现场报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
2.报名时,报名者视所报职位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主页及本人内页)、学历(学位)证书、推荐报考表(见附件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处,一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报名时交予工作人员)。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英语等资格须于2018年9月21日前取得。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途径一:登录“中国昆山”(www.ks.gov.cn)网站,通过社保证明自助打印(打印后右下角有电子章);途径二:至社保中心开具社保清单并盖章。
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前往,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公告》的规定要求,代报人需提供报名委托书(见附件5),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3.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8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花桥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一楼大厅(花桥镇花园路1号);
2018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东区二楼考试培训中心(崂山路9号)。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填报,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四、考试
1. 开考条件。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职位取消开考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处重新补报其他职位。
2. 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8年9月27日 9:00-11:00,13:00-16:00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东区二楼考试培训中心(崂山路9号)
(2)笔试准考证领取方法: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领取。
(3)笔试时间:笔试在工作日进行,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领取方法: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领取。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加分项。面试后确定总成绩时,报名时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限花桥籍),总成绩加2分。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或文件。
五、体检
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信息存在隐瞒、虚假填报行为以及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区纪工委(监察室)、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七、录用和报到手续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试用期及首签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7608461。
九、本公告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录公告、考试相关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昆山人才网上公示(http://www.kshr.com.cn/),咨询电话:0512-55137246,0512-57608461。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