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单位自主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单位前台(兼立案辅助)1名,信息系统管理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
3.具有绍兴市户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单位前台:法学、金融、文秘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形象佳。
信息系统管理员: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男性,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在市政府网站和绍兴仲裁委网站上采取公开报名、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后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是:
(一) 报名
有意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9月5日至9月12日填写《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2216464236@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随报名表一并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户口簿(户主页及个人页);
4.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关证明;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
(二)资格审核
先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个人报名邮箱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于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另需准备一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三)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所需材料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四)体检
统一组织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通知。
(五)试用考察
对招聘录用人员组织相关上岗业务培训,培训后进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待遇、管理
按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年薪4.4 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六、其他
本公告由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重阳 联系电话:88608011
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