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长兴县委党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招聘岗位:编外工作人员2人,文字和写作基础好,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岗位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长兴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址:中共长兴县委党校办公室(一);
联系电话:0572-6260156。
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为考试成绩。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中共长兴县委党校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