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峨山县群众文化工作队建设发展实际需要,现将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峨山彝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前身为1958年12月组建的峨山县第一个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峨山彝族自治县花灯团”;1966年3月,正式成立峨山彝族自治县文化工作队(简称文工队),1968年10月解散,1975年12月15日恢复成立峨山彝族自治县文工队;1994年1月7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撤队建团为峨山彝族自治县文工团;2006年12月,按照峨机编[2006]11号文件《关于峨山彝族自治县文工团更名的批复的通知》,变更为峨山县歌舞团;2012年5月,按照峨机编[2012]46号文件《关于组建峨山县群众文化工作队的批复通知》,变更为峨山县群众文化工作队至今。
二、招聘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为艺术事业献身的精神。
(二)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艺术表演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cm,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8cm。
(五)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所学大学课程必须全部合格,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六)服务期限五年。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招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应聘:
1.2022年2月9日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此次公开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峨山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2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户籍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演员 |
2 |
不限 |
不限 |
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 戏曲表演(花灯表演、滇剧表演) 音乐学(民族器乐:金胡、二胡)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2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7岁) |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和校园招聘等方式。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8日;联系人:沐峰;电话:18313319790;邮箱:1305890051@qq.com。
网络报名者将报名所需的材料发至指定的邮箱后即可。不接受现场报名。
2.校园招聘。
于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进行持续性校园招聘,对缺额岗位进行补充。直到招聘到满意人才为止。
3.网络报名所需的材料:①《峨山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2年提前招聘演员报名表》和《峨山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2年提前招聘演员报名汇总表》;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相关获奖证书、担任社会工作情况、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身份证等)PDF扫描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以及生活照等;③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4.拟进入考试环节通知。原则上在报名结束10天内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未接到通知的报名人员一般是审查未通过;或材料不完整;或岗位不明确;或专业不符合;或报名提交的材料全部或部分无法浏览等。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向招聘单位交管《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参加考试。
请报考者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二)考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在参加考试前需向报名负责人递交个人简历和《就业协议书》。
1.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对符合提前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80分,合格线以下的面试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2.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70%。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实施专业技能测试。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线为80分,合格线以下的不列入拟聘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拟聘人员承担。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仅针对本岗位已经完成全部考试环节考生)。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招聘人事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仅针对本岗位已经完成全部考试环节考生)。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愿放弃公示者视为违约,不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按相关规定处理。报到后签订聘用管理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37.3℃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报考者不受理报名和考试。
(二)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37.3℃可参加报名和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受理报名。
(三)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拟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情况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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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山县群众文化工作队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