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数量及应聘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救助岗位2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具备C1及以上驾照,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4.能适应值夜班,能适应长途出差,年龄45周岁以下。
5.退役军人优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日期截至2022年2月28日。
(二)报名地点
张店区共青团路与西七路交叉路口东北角金茂大厦C座5楼561室。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18615130509、15169269733
市救助站咨询电话:0533-8403106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要交验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2份,需由应聘者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报名时交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上。
三、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二)面试地点
淄博市救助管理站(桓台县果里镇博丰北路11号)
(三)面试方式
面试人员需提前半小时进入候考室。面试期间封闭管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等。
考官将根据面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表现优中选优,确定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且达到岗位要求的人数如达不到面试比例1:2要求,将酌情调减招聘人数。
四、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和签订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实行派遣制用工、试用期1个月。被聘用后,依法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公积金,工资待遇不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