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1:临床专业2名,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聘用后分别在儿科(新生儿科)和眼科工作。
岗位2:康复治疗专业4名(女性3名、男性1名),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聘用后在儿童康复科、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和中医科工作。
岗位3:护理(含助产)专业6名,女,年龄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有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4:药学专业1名,3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聘任后在药房工作。
岗位5:营养专业1人,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聘用后从事营养工作。
各岗位最终招聘数,根据报名人数和岗位匹配度,另行确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妇幼保健事业。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犯罪前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违法违纪问题的;
3.我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的;
4.因违反人事规定,尚在停考期的;
5.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不宜聘任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方法
1.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
护理专业:2022年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其它专业:2022年2月23日—2022年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有二维码版)、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原件,审核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4张,现场查验“两码”为绿码,填写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缴纳报名费45元/人。
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
(3)报名地点: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东院2号楼六楼小会议室(地址:界首市胜利东路与天安路交叉口)。
3.考试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人数和笔试分数确定面试人数,面试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5.体检
体检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6.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
8.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9.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首聘五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任合同期内。
10.工资待遇
专业岗位人员参照我院首聘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特设岗位人员待遇面议。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96168(界首市妇幼保健院)
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