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高,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符合岗位的学历及专业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二、职位要求
1.财会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职称,有一年以上会计从业经验、熟悉统计工作者优先;
2.熟练操作办公、财务软件;
3.有独立处理一般纳税人全套帐务能力及成本管理能力;
4.熟悉税法政策及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熟悉报税流程,熟悉各种财会报表的填报工作;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承压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级职称以及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8.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止。应聘人员请填写《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简历等个人有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于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面试,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
四、岗位福利待遇
聘用福利待遇,参照特殊岗位待遇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担。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02818723
报名邮箱:fcgfgwdjb2021@163.com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政府大楼二楼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卡座1室
点击下载>>>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