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公开考核的岗位、名额及范围
详见《木里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考核招聘中,各岗位在招聘名额不满时由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调剂。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一览表》的人员,所有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持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在各级人事招录(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已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费(免费)师范生;
6.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8.大学档案成绩三科(含三科)以上补考(含重修)的;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考核聘用的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2年5月8日止;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网络报名方式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至邮箱(文件名格式:姓名-岗位,电子邮箱:38541653@qq.com)。
3.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木里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提供加盖个人档案存放机构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应届生提供学校证明,往届生提供档案存放机构证明);
(6)如有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
由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通过笔试、面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再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实行逐轮淘汰,前一轮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最后由考核组综合评定后,确定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
笔试开考比例为2:1,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全日制研究生不占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只计算面试成绩。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有效笔试人员(不含零分及以下人员)均进入面试。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签订协议人员。
(四)签订协议
招聘小组按照考核情况确定意向性聘用人选与用人单位进行双选(初中岗位根据考核情况由考核小组分配民族初级中学5名、红科中学7名),协商一致的签订意向性协议。考生在接到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要求签订协议的通知后,须在招聘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超过招聘小组规定的时间不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已签订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学籍档案交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详见补充公告)。未按时递交本人学籍档案考生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由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签订协议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个人档案》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做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尿毒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muli.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教师资格证类别、聘用单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七)递补
本次招聘因体检、考察等出现的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满后方能流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调动、借用等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的人员需缴纳相关费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持聘用通知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职称的考生,安家补助6万元;对引进的非定向的紧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到木里县城工作发放2万安家补助,到乡镇工作发放3万元安家补助,安家补助按最低服务年限期限平均发放。如在最低服务期内辞职、离岗或调离原岗位的,其剩余年限的安家补助不再发放。副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入住3年“人才公寓”或分别补助每人每月800元租房补贴。
五、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聘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考核招聘活动人员进入现场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出示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检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本要求根据疫情形势调整,若有变化将补充公告)。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6522129(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监督电话:0834-6522461(木里县纪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