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工作需要,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4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岗位与人数
1、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4名
2、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一)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修养,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满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时间段内出生);
5.具有较强的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电子办公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擅长球类运动者尤佳。
(二)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修养,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类或汉语言文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满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时间段内出生);
5.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办公技能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文艺特长者尤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岗位职责
(一)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承担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案卷整理、装订、归档,文书印制、校对等程序性工作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从事行政事务工作,主要负责政工、宣传、文秘等工作。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100元左右(已包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五险”)。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204室政治监察部(电话:19907796591)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网上报名,将以上证件、照片及个人简历发送至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邮箱tsgj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