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吃苦耐劳、敬岗爱业、作风踏实、服从领导,具有团队精神;
5、农产品、食品(粮油)检验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87年3月份后出生);
6、拥有粮油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可以查证的方可)。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照以上的优先;
7.掌握食品工程及粮油检化验专业知识,熟悉粮食储藏和粮油检化验工作;能熟练操作粮油检化验设备和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检验岗位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个人简历等有关材料。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645号(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办公楼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廖桂峰,联系电话:0770-286165115878901549。
网络报名:将《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招聘报名表》和上述有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liaoguifeng890810@163.com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汇总。经考核小组研究确认后,通知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三)现场面试
采取现场面谈的方式,在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
(四)体检
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知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三、岗位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月薪3000元(试用期内按80%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单位负担。并按防城港市发改委聘用工作人员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未尽事宜,请咨询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