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具体招聘岗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黄圃镇2022年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考生须于2022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需将相关报名资料以“姓名+招聘单位(部门)+岗位代码”为标题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并发送至hpzb2017@sina.com进行报名,如“张三+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2022001”。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8日24:00,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名资料将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黄小姐0760-23226020
李小姐0760-23307616
4.投诉电话:0760-23506611(中山市黄圃镇纪检监察办)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1)《黄圃镇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表格需附上个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同步提供一份信息填写完整且由本人亲笔签名的PDF格式扫描件(报考者须在“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无效)。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劳动合同、机动车驾驶证等)PDF格式扫描件。
(4)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3月9日至13日,由招聘单位负责开展,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核结果以hpzb2017@sina.com邮箱回复为准,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3月11日17:00前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参加考试。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中山市黄圃镇党群服务中心(中山市黄圃镇新地大道70号A栋1楼)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如遇疫情有相关调整,将通过hpzb2017@sina.com邮箱另行通知),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预计于2022年3月举行,请考生做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六)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1.考前防疫要求。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省防控政策,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省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2.考试当天防疫要求。考生进入考场须全程佩戴口罩,“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3.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③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④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⑤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⑥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4.其他情况
如考生不符合上述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专业研判能否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由黄圃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商用人部门(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3.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具体报到时间由黄圃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进行通知;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公告由黄圃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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