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机关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农业农村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1987年3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汕头市龙湖区户籍人员,熟悉龙湖区农村情况;
(七)需承担夜间值班以及24小时应急任务,适合男性。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龙湖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龙编办〔2020〕6号)执行,薪酬待遇标准每月3750元。
四、招聘
(一)招聘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和职得招聘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9:00至3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1.下载打印时间:2022年3月25日9:00-3月26日18:00
2.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提交的资料、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供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相关信息送交有关部门存档。考生须保证报名表填写的资料数据正确,若因自己输入错误影响考试,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提供如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信息页)。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上传提交。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由“职得招聘”网系统发送信息到报考人员注册手机,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正常,因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五、招聘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而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职得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3.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比例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职得招聘网站公开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工作及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及报考资料的情况。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试,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职得招聘”网站同步转发。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本市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市。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入场时“粤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等异常情况,不得参加考试。若考生体温超过37.3℃需在医务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再次测温,体温达标者正常参加考试;体温不达标者,不得参加考试。无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参加考试。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职得招聘网站公开公布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十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839094(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及电话:0754-88483379(汕头市龙湖区人社局)
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