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本次招聘对象为2022年3月8日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硕士学位报考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后出生);博士学位报考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8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7.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七)报考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即2022年3月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复核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4日,以“岗位代码+姓名”为文件名把报名材料发到报名指定邮箱。报名咨询电话:詹小姐,联系电话:0760-89817110;钟小姐,联系电话:0760-88308892(如遇无人接听,可留言到指定邮箱)。报名指定邮箱:zwfwhr@163.com。网络报名审核通过的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
(二)网络报名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请向报名邮箱发送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其中“本人填写信息核对情况”一栏,请手写签名;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以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
(5)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扫描电子版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传相关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交证件、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上传。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网络资格初审
2022年3月28日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考生所缺资料,考生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将补充资料发到我局邮箱,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2年3月31日在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psc.zs.gov.cn/)发布。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设在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区C80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原件及其他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和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五)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为进入考试环节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人员请在资格复审现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六)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试
(一)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二)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重点考察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察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psc.zs.gov.cn/gkmlpt/index#3186)“人事工作”页面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在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5)执行。
(三)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1.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附件4),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粤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测体温、戴口罩等;“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行程卡带*者)不能进场。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詹小姐,联系电话:0760-89817110;钟小姐,联系电话:0760-88308892。投诉电话:0760-8981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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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2022年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docx
2022年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