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十九大之后首次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照福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普查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
(二)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18-40周岁。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三、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四、薪资报酬
(一)基础报酬:单位(元)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考勤津贴 合计
1800 1300 300 3400
(二)享受五险一金、年终考核奖金等福利待遇。
五、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9月10日-9月19日,8:30-12:00,15:00-18:00 (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院内)
(三)应聘报名人员携带资料:个人简历一份(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应聘人员报名后,经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报名电话:87827822、87821890转分机801(工作时间)
应聘报名人员可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fjfz.lm.gov.cn查询或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