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晋安区历史建筑普查与保护工作,经研究,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人员2名,现将岗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与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基本办公软件(word、excel或wps)等;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性别不限;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等文秘类专业。
6、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办公室、编辑、新闻等文字工作者优先。
(二)岗位二:(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与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基本办公软件(word、excel或wps)等;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性别不限;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等土木类专业。
6、有历史建筑普查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申请(材料发送至1940457498@qq.com)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4、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晋安区鹤林路晋安体育馆附属楼4层)
(二)组织考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一经聘用工资待遇及“五险一金”按晋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有关标准执行,工资待遇(含奖金)3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2、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咨询电话
晋安区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591-836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