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2个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9日。
2、本次招聘采用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岗位一:tzxzfwzxbgs@163.com;岗位二:tzsggzyjyzx@163.com。(若邮件发送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电话咨询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应提供的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2,附一寸免冠彩照);(2)本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
报名咨询电话:岗位一:0576-88833202;
岗位二:0576-88325292。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原则上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有特殊情况,可另行确定开考比例;
4、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40%)与面试(60%)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2、笔试结束后,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笔试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3、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手机短信)。笔试侧重于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侧重于实际工作能力、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等。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体检
按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在该岗位面试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相应递补。
本次招聘后1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可在本次考试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相应递补聘用。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健委和省防控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调整后的浙江考区考生参加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1、考生应当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考前不要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考生应凭健康码和行程卡,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离开考场。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身份证”。
5、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须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可下载),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上交。
6、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