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宁波市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是海曙区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属公园及道路行道树、公共绿地养护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专业 |
学历要求 |
年龄 |
其他条件 |
统计 |
2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园林数据统计、日常养护考核管理。 |
文秘 |
1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各类文件起草、台账管理、办公室日常 工作。 |
设计预算 |
1 |
园林专业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熟悉预、决算者优先。 |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办法
网上填写《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复审),于2018年9月11日— 9月17日(下午17:00截止)前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发邮箱nbhslh@126.com,由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核。
2、资格复审
经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请报名者随带:身份
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政审→面试→体检→通知录取→办理录用手续,如有信息造假等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待遇
按照招聘程序,一经录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并交纳五险一金,年薪5万左右。
地址及联系电话:
1.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7341232,地址:永丰北路73弄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