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雅安市教育考试院是由雅安市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教师资格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雅安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一)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3.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2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邮箱:请将报名材料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雅安市招办邮箱yaan_zs789@263.net。
3.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专业+姓名。
4.报名提供材料
(1)《雅安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4)雅安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5.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由雅安市教育考试院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雅安市教育考试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张贴照片;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考生如系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三)面试考核
面试工作由雅安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实际操作两种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2.考核计分办法及成绩计算
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实际操作均采取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计算机实际操作成绩×60%。
3.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与面试。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责任由考生自负。
4.面试将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5.面试考生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并佩戴口罩。按要求签署《雅安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出现考核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计算机实际操作考核成绩顺序依次进行排序,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无人员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心理素质、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无人员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8月3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雅安市教育考试院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二)工资待遇
职务、岗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面试疫情防控要求等事项,将于考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雅安人事考试网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雅安市教育考试院0835-2239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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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雅安市教育考试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2022年上半年雅安市教育考试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上半年雅安市教育考试院公开考核招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雅安市教育局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