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和节目主持工作。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其以上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佳。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三)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进入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cxz.gov.cn)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到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2张,并填写《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开招聘节目主持人报名表》附件1(须粘贴小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开招聘节目主持人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2)网络报名:考生填写《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开招聘节目主持人报名表》附件1(须粘贴小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开招聘节目主持人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将《报名表》《承诺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往届生提供)、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成PDF格式文档,全部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后上传至指定邮箱403154780@qq.com,邮件标题一律命名为“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节目主持人+应聘人员真实姓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日上午8:00至4月22日下午18:00止(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时段,节假日除外)。
3.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考生所填信息、上传材料、所留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预留手机号码错误,导致初审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报名者一律取消资格,后果由考生负责。
4.报名咨询电话:
李老师:15288586177办公室电话:0878-8728775
(三)资格初审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现场报名、线上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采用QQ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次进行。
1.初试。报名人员提供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资料(视频资料自行拍摄后提交),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人员,在县纪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下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视频资料进行评分,选取6名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若初试合格人数达不到6名,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
2.复试。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试合格者进行现场播音考试,根据复试得分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复试得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上镜形象、音质、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理解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是否具备节目主持人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做节目主持人要求。
3.复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5月下旬在武定县宣传文化中心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待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拟聘用人员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材料的,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若出现拟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依据考生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十)聘用管理
1.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执行合同约定,解除人事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合同期内,因考生原因未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武定县纪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和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武定县纪监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878—8728517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887839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中共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288586177;办公室电话:0878-8728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