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拒服兵役违反兵役法规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有关考核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通过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招聘计划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岗位职责 |
1 |
行政内勤岗位 |
1 |
1、年龄35岁以下;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文字功底扎实,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
承担单位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送上报、印制分发、打字复印,会务接待等行政辅助类工作。 |
2 |
工勤辅助岗位 |
1 |
1、年龄35岁以下;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 4、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懂商务接待礼仪; |
承担单位事务性工勤辅助类工作。 |
说明:1、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录采取网络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报名登记表、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后统一存入一个压缩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送至邮箱:270896958@qq.com,我中心对报考人员资料信息予以保密。
2、报名时间:3月30日上午9:00至4月6日下午16: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线上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4月8日下午16:00。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不合格人员将不再电话通知。
4、此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5、报名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考核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行政内勤岗位和工勤辅助岗位考核方式均为面试和能力测试两个环节,每个环节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5进入能力测试环节。考核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50%和能力测试成绩占50%合成(面试、能力测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可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和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政府普通雇员管理,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自主用工的方式与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等手续。
3、聘用人员的工资按照相关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4、聘用人员按政府普通雇员标准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安排具体聘用岗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疫情防控
1.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居民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方可进行考核。
2.所有考生需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考试全过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及行程卡及核酸结果的查验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科学技术局指导,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十二、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2842001
2、监督电话:0731-82842002
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点击下载>>>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