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为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为加快实施人才强港战略,助推太仓港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名。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2022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户籍(生源地)不限。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6日之后出生),202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打包发送到邮箱:tcgkgwh@163.com(邮件备注“岗位+姓名”)。提交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
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9:00—4月11日16:00
初审时间:2022年4月6日9:00—4月12日16:00
陈述申辩:2022年4月6日9:00—4月13日16:0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4月6日9:00—4月14日16:00
未按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提供材料
国(境)内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⑤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消该招聘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资格审核和考试
1.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0倍(含)的,增设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经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3天在www.tcport.gov.cn网站公示。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www.tcport.gov.cn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www.tcport.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面试当天除须考生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小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相关公告,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186592。
本《公告》由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党政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318651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1、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2:太仓港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