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需求
(一)招聘人数: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勤勉尽责,扎实肯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性格开朗,热爱生活;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以及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有犯罪记录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5)存在严重失信失德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者需在面试时提交毕业证原件备查。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22年4月12日)。
2.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合同制(非编制)工作人员待遇。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4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吴川市创文办招聘合同制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连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形式),于2022年4月12日17时前发送至吴川市创文办电子邮箱cw5613573@163.com。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凭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参加考试。笔试主要采取客观题+主观题的形式,不指定考试用书。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面试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
(三)体检
对拟定招聘人选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需在公布拟聘用名单5天内提交本人三个月内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中心或门诊的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办理聘用手续。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政审考察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吴川市创文办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要服从统一管理和调配。聘用期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吴川市创文办具体组织实施,由吴川市纪委监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六、其他要求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吴方式等情况。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持48小时内有效的广东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全程佩戴口罩。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不得参加考试。本次招聘工作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二)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变动情况,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工作日咨询电话:0759-6513386;
本公告由吴川市创文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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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