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质调查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公益一类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和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开展水工环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以及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普查、土地质量地质调查与评价等工作,为全省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地质调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8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shandong.gov.cn/)及山东省地质调查院网站(http://www.sdsddy.a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jpg或.pdf格式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ddymalixin@shandong.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
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18日。
报名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3)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于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地质调查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需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并于考察体检环节提交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
(8)个人简介,附上本人研究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术研究代表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
(9)1寸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原件(照片直接上传电子版)。扫描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按上述顺序编号排列后整体打包压缩发送,材料不齐全、不清晰完整和不按要求发送的,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邮箱反馈结果。如需补充材料,请按要求及时补充,过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经复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业务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地质调查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由山东省地质调查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山东省地质调查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省地质调查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68962
监督电话:0531-86405697
邮箱:ddymalixin@shandong.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山东省地质调查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山东省地质调查院
2022年4月7日